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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決定放下畫筆和老公的爛gag,認真地寫點東西。

上星期從悉尼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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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決定放下畫筆和老公的爛gag,認真地寫點東西。

上星期從悉尼回港,清晨四時半已經降落香港機場,回到家樓下也只是六時不到。那天是星期六,街道靜悄悄,熬了整晚沒有睡,我的腦袋也跟清晨的天空一樣昏昏沉沉,一心只想趕快衝下車以最快的速度回家。
就是在屋宛大廈的玻璃門前,一道刺耳的聲音把只顧低頭急步向前的我驚醒。

「你醉夠未啊?!」是一把尖銳的女聲。

抬頭一看,和我一起走進地下大堂的是一對情侶,女的一身黑色緊身短裙,腳上是一雙穿上了我便不懂走路的三吋黑色高跟涼鞋,我再看看她的旁邊,男人的白色襯衫看上去剪裁和質料都很高級,一身的打扮都很入時。兩人手牽手,相襯的高度和亮麗的外表很吸睛。

嗯,俊男美女。

如果只是把這畫面定格,的確會讓連半打瞌睡的我都忍不住多看兩眼,可是多看兩眼了,便留意到那男的似乎喝醉了。一邊走一邊東歪西倒,身體一直甩來甩去,無焦點的眼睛一直往後翻,恍惚的神情看上去彷彿是失去了控制,那時候如果不是看到旁邊那女的用力扯著他的手,把他扶正推他走,我還真的會把他送到醫院去。

和他們從地下大堂乘同一部電梯上去,那女的不斷尖聲在罵,不知男的有沒有聽到,反正在我眼中他一直處於神智不清的狀態(這一點其實和當時做完通宵機的我有點相似)。於是我想像,或許他們在週五一夜轟趴狂歡之後,散場了,男的不勝酒力,或者那女人已經很盡力地制止他卻不成功,最後一個連自己走路都左搖右擺的斗零踭女子,托著一個隨時會倒下的魁梧男人回家。

恕我見識淺薄,我遇過的醉漢不多,我也不喝酒,喝醉的感覺我不清楚,慶幸是身邊的朋友都只會淺酌,不會劈酒,所以小女子一直都認為電視劇裡那種醉倒路邊的情形只是誇張而已,但原來是真的…真的會有人容許自己處於一個完全失去自我控制的情況,並在這種狀態下任人擺佈。

快樂的時候要喝酒,酒入愁腸愁更愁。
始終不明白,為什麼要把自己灌醉呢?

剛看完一本書,書名叫「列車上的女孩」,說的是一個因為酗酒而被糟蹋的漂亮女孩,為了逃避現實而不斷讓自己被酒精麻醉,受傷、被施暴、被騙、記憶衰退、出現幻覺。她說,曾經有人因為醉酒殺了人,有人因為醉酒而把房子燒掉了。

醉酒、昏睡、宿醉、頭痛、喉乾舌燥、失憶。
這就是喝醉酒的感覺吧。
一剎那的情緒高漲和自我感覺良好,也都只是幻覺吧。

不負責任,對自己對別人對身體,就像那個和我同屋苑的男人,應該又會浪費一整個週末來窩在家裡某處昏睡吧。
難為了那女人,也難為了上星期秋高氣爽的好天氣。

的確,人生總有某些階段很難過渡,某些人正在經歷的事也非我這不諳世事的小女人可以理解,但我還是相信潇洒根本不需要任何東西去加持。

清醒也能半醉看人生。

給曾經借酒消愁的你。
共勉之。
by 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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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的instagram: jenexmook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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